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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兴集团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书
作者:山东龙兴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5-16 16:23:56  点击:1341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书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需购置一套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生产经营资质,有信誉、有实力的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设备供货能力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且具有合法法人资格。

 2、投标的产品在莱州市有常年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和专业维修人员。

 3、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证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提供3C认证。

二、招标标的:

 1、标的及技术要求:

 2、标的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生产厂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标的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功能和技术参数

备注

 

 

 

 

 

电动葫芦

门式起重机

 

 

 

 

 

 

 

 

 

 

1

额定起重量(吨)

10

 

跨度(米)

25

 

起降速度m/min

8

 

大车运行速度m/min

25

 

小车运行速度m/min

20

 

操作方式

 

地操、遥控两用

有效升降高度(米)

7

 

38#导轨(米)

120

 

悬臂左右各外悬(米)

6.5

 (2)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功能及技术要求,操作适用、设计先进。运行平稳。

 (3)投标产品性价比较高,安全可靠,灵敏度高,故障率低。

 (4)投标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5)投标人提供基础图,招标人负责基础建设。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领发: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5年5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招标人供应处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可在递交投标书之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招标人供应处或设备处联系,不另设答疑会。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5日前将盖章密封后的投标书伍份递交到招标人供应处(联系电话0535-2342559)。

 4、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6日上午10点,在招标人办公楼会议室进行技术评标。

 5、评标基本原则:定量和定性原则相结合,定量评价主要以投标报价为参考因素,定性评价主要以产品质量、公司信誉、售后服务承诺等为参考因素。

五、投标书的要求:

 1、投标函及投标方委托人授权书的有效证明;

 2、投标方的营业执照及其他合法资质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3、投标产品一览表: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配件数量及产地、质保期等;

 4、投标产品及配件的详细技术参数;

 5、产品图样、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技术资料等;

 6、供货周期、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通过莱州市质监局监检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40%,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七、开标、评标:

 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书的内容进行评判,按照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技术评分计分,分数最高者中标,签订正式购销合同。

 

 

 

               山东龙兴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15.05.15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龙兴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因市场经营需要,需采购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一套,经研究决定,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招标范围: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1台,额定起重量10t,有效起升高度:7m,跨度:25m,悬臂外悬左右各6.5米。

   交货时间:2015年 6月 20 日前。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有效的总公司授权);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运行状态良好;

  (5)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均应有相应生产该货物的合法权利,不得引起生产该产品的专利权等法律纠纷;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有足够的合适的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以及有关质量保证和管理系统来制造合同项下的产品;

  (7)所提供产品两年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

  (8)近两年在公司系统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9)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3.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

  4.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5月25日前交到集团公司供应处,逾期视为弃权。

  5.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10:00时在招标人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请以传真、电话等形式联系(联系电话、传真:0535-2342559)。

              

                山东龙兴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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